2025-11-28 21:51:38
每經記者|張壽林 每經編輯|陳俊杰
11月28日,人民銀行披露,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銀行)受到行政處罰,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2526.85萬元。
另有11名工作人員遭罰,涉及多個部門。
罰單信息顯示,北京銀行違法行為包括9項,分別為: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收單業務管理規定;違反代收業務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根據罰單,11名工作人員均遭罰款。其中,北京銀行運營管理部李某獲警告,并被罰8.5萬元;北京銀行零售銀行部侯某獲警告,并被罰21萬元;北京銀行電子銀行部王某獲警告,被罰款10萬元;北京銀行運營管理部趙某獲警告,被罰款19.5萬元;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風險管理部王某被罰款4萬元;北京銀行個人信貸部(原個貸管理部)張某被罰款8萬元;北京銀行法律合規部竇某娜被罰款5.5萬元;北京銀行公司銀行部賀某被罰款1萬元;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王某欣被罰款3.5萬元;北京銀行交易銀行部魯某平被罰款3.5萬元;北京銀行個人信貸部楊某廣被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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