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殘聯關于印發《2017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社區康園中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殘聯: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 》(粵府〔2015〕121號)和《廣東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粵殘聯〔2017〕28號)精神,切實做好2017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社區康園中心項目,全面推進全省社區康園中心網絡建設,制定了《2017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社區康園中心項目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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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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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社區康園中心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7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16號)精神,堅決完成2017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社區康園中心項目任務,讓更多殘疾人享受到托養(日間照料)、輔助性就業(職業康復)等基本公共服務,建立完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及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以加快實現殘疾人小康進程為目標,全面推進社區康園中心網絡建設,增強殘疾人基本托養服務能力,建立以居家托養為基礎、日間照料為依托、寄宿托養為支撐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層次多樣化、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服務格局。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解決急需,重點滿足就業年齡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
——政府主導,多元發展,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統籌協調,資源共享,合力推動殘疾人托養和輔助性就業的融合發展;
——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切實保證項目實施規范和資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二、項目概念
社區康園中心是在街道(鄉鎮)或居委(村)層級上建立的為就業年齡段的智力、精神、重度殘疾人及其他有需求的殘疾人提供日間生活照料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輔導、職業康復與勞動技能訓練、文體娛樂、輔助性就業及運動功能訓練等基本公共服務,以提高服務對象生活質量和社會參與能力,減輕家庭及社會負擔的綜合性殘疾人托養機構。
三、實施時間
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四、目標任務
全省新建108個社區康園中心,為1.8萬名殘疾人提供日間照料、輔助性就業等基本公共服務。
五、經費保障
(一)補助范圍。
1.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殘聯興辦的社區康園中心(公益性殘疾人日間照料機構)。
2.社會組織或個人興辦的社區康園中心(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殘疾人日間照料機構)。
(二)補助標準。
新建補助標準:對新建機構一次性補助啟動經費不低于15萬元/個。
運轉補助標準:對正常運轉機構補助工作經費不低于10萬元/個·年。
(三)經費來源。
1.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省財政按照新建機構一次性補助10萬元/個、正常運轉機構補助6萬元/個·年,給予定額補助,差額部分由各市、縣(市、區)、街道(鄉鎮)財政予以補足。
2.珠三角地區,新建補助及運轉補助標準在不低于省規定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按現有當地政策標準執行,原則上由當地財政自行解決。
3.各地應通過財政補助、社會募集和輔助性就業項目開發等多種渠道籌措項目所需資金。
(四)補助內容。
省財政專項資金,用于補助社區康園中心的啟動和運轉,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主要包括:開展生活照料與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運動功能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訓練、勞動技能訓練、職業康復訓練、文體娛樂及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等服務補助;場地租賃裝修、無障礙環境改造、生產生活等服務設施設備購置補助;殘疾人及工作人員的補貼、工資、保險及差旅費補助;水電費、管理費、修繕費、耗品購置費及其他各類辦公費用補助等。
六、基本條件
(一)新建社區康園中心的驗收條件。
1.2017年填報《全省新建“社區康園中心”機構申報書》,并經地級以上市殘聯審批同意,報省殘聯備案。
2.服務場所為自有用房或協議承租2年以上,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確保能夠持續運營發展。
3.機構設置相應的服務功能區,具備基本的托養設施設備;房屋建筑質量安全、消防設施、無障礙建設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4.配備相對固定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5.正式啟動托養服務且能夠正常運轉。
(二)已建社區康園中心的驗收條件。
1.機構資質。依法設立,申請審批或注冊登記手續齊全,經縣級以上殘聯確認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堅持公益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
2.場地設備。設置服務內容相應的功能區,具備基本的托養設施設備;房屋建筑質量安全、消防設施和無障礙建設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人員配備。配備與其服務范圍相適應的管理人員(或殘疾人專職委員)和服務人員,服務人員與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于1:10;根據功能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醫療、康復、護理、心理輔導、職業培訓與教育、指導生產勞動等相關專業人員和志愿服務人員。
4.規范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人員與服務人員崗位職責、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等基本制度;突出消防安全、衛生安全、物品安全、保衛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措施;逐步推廣應用獨立感煙報警器,實現遠程安全監控全覆蓋。
5.服務對象。為就業年齡段的智力、精神、重度殘疾人及其他有需求的殘疾人提供服務20人以上(會員數),并與托養服務對象或其家屬(監護人)簽訂了一年以上托養服務協議,服務對象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6.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輔導、職業康復與勞動技能訓練、文體娛樂及運動功能訓練等基本托養服務;加強與企業合作,開發輔助性就業項目,開展產供銷業務。
7.服務質量。無重大安全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服務有效率≥60%,服務對象出勤率≥70%,服務對象滿意率≥80%。
8.經費保障。各級政府納入財政預算,并通過社會募集資金、就業項目開發等途徑,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的機構,有穩定的資金來源,日常運行有保障。
9.品牌管理。統一使用“社區康園中心”及“陽光家園”名稱與標識。
七、工作措施及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分解任務,分配資金(2017年5月底前)。省相關部門明確各地新建社區康園中心和服務殘疾人的任務(見附件2),下達各地新建補助資金及運轉補助資金(見附件3);各地做好任務分解,測算項目配套經費。
第二階段:制定方案,層層部署(2017年6月底前)。省相關部門制定全省社區康園中心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全省專項工作部署會議;各地制定本地項目實施方案,報送省殘聯備案,申請項目配套經費。
第三階段:組織申報,配套經費(2017年8月底前)。省相關部門做好全省項目實施的指導和督促工作,統籌做好申報審批工作;各地因地制宜,做好調查研究,科學選點,對應新建任務數報送《全省新建“社區康園中心”機構申報書》(見附件5),規范做好新建申報工作,并落實配套新建補助和運轉補助經費。
第四階段:指導督查,查缺補漏(2017年10月底前)。省相關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開展全省督導檢查工作,舉辦全省業務骨干培訓班;各地加快推動項目實施,重點對新建進度緩慢、暫停或關閉的項目,深入分析,采取有效解決措施。
第五階段:檢查驗收,績效評估(2017年12月底前)。省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省社區康園中心項目檢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績效評估;各地要更新完善數據庫,報送《全省社區康園中心基礎信息匯總表》(見附件7),分別把2016年、2017年機構及服務對象錄入全國“陽光家園計劃項目管理系統”(http://portal.cdpf.org.cn;各地賬戶名詳見附件4,如登錄失敗,請徑直將問題發送至郵箱help@cdpf.org.cn),并開展項目績效自評總結工作。
第六階段:全面總結,創新發展(2018年1月底前)。省相關部門組織召開全省社區康園中心項目總結大會,總結經驗,學習先進,創新發展思路,加快全省社區康園中心建設,實現連鎖品牌化發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高度重視,參照省殘聯的做法成立領導小組(見附件1);要立足實際,制定并落實相關實施方案,確保計劃順利實施;要努力完善服務功能、拓展服務內容、提升服務水平,逐步形成殘疾人托養和輔助性就業融合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深入調查分析,全面摸清底數。各地要開展調查摸底,了解殘疾人托養服務基本需求,掌握社區康園中心的新建和運轉動態,做好基礎信息登記統計工作;要重點做好已暫停或關閉社區康園中心的重啟工作。
(三)嚴格監督檢查,強化績效評估。各地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履行申請審批手續,逐一審查核對申請材料,確保資金規范管理和及時使用,不得截留、挪用;要加強與第三方社會力量的合作,做好年度績效評估工作。
(四)加強培訓交流,做好宣傳推廣。各地要組織開展多元化、開放式的業務培訓,加強不同地區、不同機構之間的橫向交流;要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黨和政府的真切關懷、殘疾人及其親屬的真情實感、社會各界的真誠援助、托養服務機構的真心奉獻,努力營造殘疾人托養服務的良好社會氛圍。
根據省政府督查工作的要求,各地要從2017年6月開始,于每個月1日前報送上個月《2017年省十件民生實事落實情況回報表》(見附件6),由省殘聯匯總后上報省政府辦公廳;要嚴格按照工作措施及進度安排中提出的六個工作階段的時間要求,分別于6月、8月、10月、12月按時報送每個階段規定的相關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報送項目總結績效評估報告,由省殘聯匯總后上報省政府辦公廳。
九、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劉效臣(省殘聯教育就業部)
辦公電話:020-83372620
郵 箱:gdcljjb@163.com
聯 系 人:牛珺(省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
辦公電話:020-83196211
附件:1.2017 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社區康園中心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2017年全省新建社區康園中心及服務殘疾人任務分配表
3.2017年全省社區康園中心項目補助資金分配表
4.全國陽光家園計劃項目管理系統賬戶信息表
5.全省新建社區康園中心機構申報書
6.2017年省十件民生實事落實情況回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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