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秋季學期起,我省開始實施“南粵扶殘助學工程”,向新入學的殘疾大學生發放一次性助學金。該項目的實施,有力保障了殘疾大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有效促進了特殊教育事業發展,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為與時俱進滿足社會需求,進一步實施好“南粵扶殘助學工程”,省殘聯與省教育廳對《“南粵扶殘助學工程”實施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進行補充完善,對申請對象、方式、時間和審核、發放環節進行調整,為殘疾學生申請助學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
一是申請對象范圍有調整。根據《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3〕51號)要求,惠及所有殘疾人政策待遇,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應予享受。廣東省戶籍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殘疾大學生也可申請“南粵扶殘助學工程”助學金。
受助對象同時滿足廣東省財政設立的高校資助政策條件,如“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大學生資助”、“南粵扶殘助學工程”、“廣東省戶籍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和生活費補助”等,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能享受其中一項政策,不同時重復享受。
二是申請方式有調整。為提升服務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省殘聯開發了廣東省助殘補貼管理系統,將“南粵扶殘助學工程”項目納入其中,采取網上申請方式。殘疾大學生可通過直接登錄補貼系統(http://nyzc.gddpf.org.cn/jsp/)或省殘聯官網進行網上申請;操作不便的殘疾大學生,可由親屬協助進行網上申請,也可提供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殘聯由殘聯工作人員幫助進行網上申請。
三是申請時間有調整。根據《辦法》,新入學大學生需在入學當年10月31日前到戶籍所在地殘聯提交材料完成申請,跨年無效。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少殘疾大學生由于未及時了解政策,導致錯過申請時間無法申請助學金。為了讓更多殘疾大學生獲得資助,自2018年秋季學期起,未申請過“南粵扶殘助學工程”助學金的殘疾大學生,在校就讀期間都可在每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進行助學金申請。
四是審核流程有調整。《辦法》采取殘聯和教育部門逐級審核的方式,費時較長。采用網上申請后,無需各縣(市、區)及地級以上市教育部門審核,各級殘聯審核完畢后,由省殘聯和省教育廳進行終審。發放對象名單公示完成后,由各級殘聯將名單抄送當地教育部門。
五是助學金發放有調整。根據《辦法》,每年12月3日“國際殘疾人日”前,省殘聯將通過金融機構直接將助學金發放到符合條件的殘疾大學生銀行賬戶。但在實際工作中,每年發放對象名單要到年底才能最終確定,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規定,為做實做準發放金額和人數,將助學金發放時間改為次年“全國助殘日”前發放。在省財政經費下達后,由各地殘聯按照省殘聯、省教育廳確定的發放名單進行發放。
掃一掃,關注廣東殘聯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