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民政部《關于組織開展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政策宣講進村(居)”活動的通知》安排,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活動目的
廣泛宣傳兒童關愛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引導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強化監護主體責任意識,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引導兒童學習自我保護技能,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引導村(居)民委員會落實工作職責,做好對監護人的法制宣傳、監護督促和指導等工作;引導兒童主任提升業務素質、提高關愛服務技能,及時協助提供針對性關愛服務;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為其健康成長營造良好氛圍。
二、活動時間
集中宣講活動自2020年6月啟動,至2021年6月底前結束,實現全省所有村(社區)全覆蓋。2021年7月后,將政策宣講轉入常態化。
三、宣講對象
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村(居)干部、村(居)兒童主任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到全體兒童和村(居)民。
四、宣講內容
重點突出五個專題。一是法規政策專題。要加強對《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養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做好《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解讀,宣傳解讀與兒童相關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推動宣講對象知曉法律、遵守法律,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二是家庭監護專題。引導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進一步強化監護主體責任意識,依法盡責,加強對兒童的有效監護。三是兒童安全自護專題。教育引導兒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學習自我保護技能,提高自我判斷危險能力。四是親情溝通專題。宣講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掌握溝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強親情關愛。五是工作履職專題。按照民政部印發《兒童主任工作指南》,宣講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兒童主任落實工作職責,切實完善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的救助保護機制,提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水平。
五、組織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宣講的形式進行,按照就近、就便、就簡的原則,在村(社區)當地依托村(居)民會議室、兒童之家、活動中心、廣場等場所進行。對偏遠山區、兒童較少的村(居)可采取上門宣講、聯合宣講等形式。
縣級民政部門應選取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較多的村(社區),至少組織一次示范宣講課,同時邀請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學習觀摩。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至少選取一個村(社區)開展集中宣講,有廣東社工“雙百計劃”社工站的鄉鎮(街道)可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創新宣講方式,豐富宣講內容。村(居)兒童主任負責組織對本村(社區)服務對象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講,對兒童主任因文化、語言等限制不宜宣講的,由各村(居)民委員會另行確定宣講人或由兒童督導員協調其他兒童主任代講。在讀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由縣級民政部門協調教育部門,督促指導所在學校負責組織不少于一次集中宣講,村(居)民委員會可在寒暑假期間適當組織集中宣講。
省民政廳將確定若干村(社區)作為政策宣講聯系點,地級以上市民政部門至少要確定1個村(社區)作為政策宣講聯系點,組織實地宣講,持續跟蹤問效,總結積累經驗。
六、活動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政策宣講活動的重要意義,把政策宣講工作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助力脫貧攻堅、加強兒童保護的基礎工作抓實抓細,不斷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主體責任,切實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動員引導全社會共同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各級民政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強化主陣地意識,精心組織策劃,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村(居)參與宣講活動,持續跟蹤問效,確保宣講活動取得實效,如期實現所有村(居)宣講全覆蓋。
(二)培育師資力量,提高業務水平。各級民政部門要遴選專家學者、學校老師、社會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隊伍、村(社區)婦聯主席或婦聯執委、村(居)兒童主任、“牽手行動”社會組織等組成宣講團隊,并邀請教育、司法、團委、婦聯、關工委等相關部門同志參加,組織開展實地宣講。要充分發揮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在宣講活動中的“主力軍”作用,采取多種措施提升其業務能力和宣講水平;要組織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開展講前培訓,對相關政策法規、保障標準、關愛技能等宣講內容進行集中輔導;要組織觀看民政部兒童福利司錄制的示范課視頻,學習宣講技巧和方法;宣講活動過程中,要組織大家研討交流宣講心得、分享宣講經驗。
(三)加強統籌協調,凝聚工作合力。要充分發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協調機制作用,加強部門聯動,統籌各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與司法部門溝通,綜合運用基層法治宣傳陣地,把家庭監護、父母履職、強制報告、監護干預等納入鄉村法律顧問服務內容。要加強與教育部門溝通,指導學校加強兒童安全自護教育,開展假期安全專題宣講,充分借助家長會等有效載體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強化監護主體責任意識。要加強與公安部門溝通,利用法制校長平臺,強化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安全教育。要加強與共青團、婦聯組織溝通,把政策宣講與“七彩假期”志愿服務項目、“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把愛帶回家”特別行動、百家社會組織走進留守和困境兒童“牽手行動”等品牌項目相結合。
(四)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好氛圍。各地要及時收集整理宣講工作進展動態,加強信息交流和報送,推廣好經驗、好做法。要借助各類宣傳媒體的力量,運用群眾喜聞樂見、行之有效的宣傳形式和傳播平臺,增強宣講實效,擴大影響力,努力營造“人人關愛兒童”的良好社會環境。省民政廳將適時通過公文簡報、官網報道、媒體宣傳等方式總結宣傳各地經驗做法。具有示范推廣作用的,將及時向民政部進行推薦。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要分別于2020年11月底前和2021年5月底前向省廳兒童福利處報送活動開展情況,并對各地市、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宣講情況進行列表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