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8日電(記者劉奕湛)記者8日從中國殘聯了解到,到2017年所有市轄區、到2020年所有縣(市、旗)應至少建有一所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基本滿足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的就業需求。
這是中國殘聯、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等8部門共同印發的《關于發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意見》當中提出的要求。
《意見》要求,公辦或社會資本興辦的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用地按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納入計劃。社會資本投資經營的無償或低價劃撥供地。符合稅費優惠政策條件的輔助性就業機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和城市建設與公用事業收費優惠政策。
《意見》要求,對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一次性建設、場地租金、無障礙環境改造、生產設備和輔助器具購置及殘疾職工社會保險等支出給予相關資金扶持。對為輔助性就業機構提供就業項目、經營場地等方面支持做出顯著成績的企業或單位,給予補貼或獎勵。
《意見》要求,推動金融機構結合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的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將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項目。鼓勵和引導各類助殘志愿機構、殘疾人服務組織為輔助性就業殘疾人提供相應專業服務。
據了解,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因社會適應能力弱或出行障礙,多數難以進入競爭性勞動力市場實現就業,生活主要依靠家庭成員供養或社會救助。全國就業年齡段內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有730萬人,占就業年齡段內殘疾人總數的23%,其就業率遠低于其他殘疾類別和等級的殘疾人。
近年來,我國部分地區借鑒國外和港臺地區政府庇護性就業經驗,通過政策扶持與市場推動相結合,已逐漸形成了針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的輔助性就業模式。
掃一掃,關注廣東殘聯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