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編收到不少關于殘疾人證新證申請方面的問題,為了更好地服務廣大殘疾人朋友,小編梳理了最常見的10個問題進行解答。
1.僅一只眼完全看不到,能達到最低殘疾評定標準嗎?
答:達不到。僅有單眼為盲,而另一只眼的視力大于或等于0.3,則不符合視力殘疾評定標準。具體視力數值以專業設備檢測的最佳矯正視力結果為準。
2.僅一只耳朵完全聽不到了,能達到最低殘疾評定標準嗎?
答:達不到。僅有單耳為聾,而另一只耳的平均聽力損失小于等于40dBHL,則不符合聽力殘疾評定標準。聽力損失數值以專業設備檢測結果為準。
3.得了乳腺癌,能申領殘疾人證嗎?
答:不一定。乳腺癌等癌癥不一定屬于殘疾范疇,乳腺癌術后因神經、血管、肌肉等組織損傷,經康復治療一年后,仍遺留上肢肢體功能障礙,可參照肢體殘疾評定標準進行評定。
4.大面積燒傷毀容了,能達到最低殘疾評定標準嗎?
答:不一定。燒傷造成的毀容,不屬于目前標準的殘疾范疇。因燒傷遺留瘢痕攣縮,影響肢體功能障礙者可參照肢體殘疾評定標準進行評定。
5.手指斷了幾根能達到最低殘疾評定標準嗎?
答:不一定。手指殘缺的,應達到大拇指全缺失或其他四指全缺失,才符合肢體殘疾評定最低標準。
6.得了神經性疾病,渾身疼,能達到最低殘疾評定標準嗎?
答:達不到。因相關神經性疾病造成的疼痛,未造成肢體功能障礙者,不屬于殘疾評定范疇。
7.已持有軍殘證或工傷鑒定了,能達到最低殘疾評定標準嗎?
答:不一定。持有工傷、軍殘等證件的,因發證單位和評定標準均與殘疾評定不同,如需申請殘疾人證,必須參加殘疾評定,根據殘疾評定結果核發殘疾人證。
8.內臟切除了,能達到最低殘疾評定標準嗎?
答:不一定。胃、脾、肝、乳房、子宮等器官切除不一定屬于殘疾范疇。經治療康復一年后,仍造成四肢和軀干的功能障礙,在達到殘疾評定標準后,才算殘疾。
9.多重殘疾一定是重度殘疾嗎?
答:不一定。同時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殘疾的人為多重殘疾。按所屬殘疾中殘疾程度最重類別的分級確定其殘疾等級。
10.患病致殘,可以馬上辦理殘疾人證嗎?
答:不可以。凡因病致殘的,需經一年康復期后不能康復者,才能申請殘疾評定,申請殘疾評定必須攜帶一年以上的病歷。明顯的肢體部位缺失的,無需滿一年的康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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