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2016年1月1日,中國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以下簡稱“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2021年8月,為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關注解決困難殘疾群眾的急難愁盼,為殘疾人群眾辦好實事,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共同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烦雠_后,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有哪些新的解釋和發展,殘疾人申領兩項補貼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現就有關重點內容整理如下供各地參考。各地在參考使用過程中請注意結合本地政策實際情況進行修訂細化。
一、哪些人可以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
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可以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可以申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補貼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并適時調整。在實施過程中,不少地區在國務院文件的基礎上,基于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和水平,合理擴大了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范圍,生活補貼對象延伸至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范圍延伸至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等。本地區殘疾人兩項補貼具體范圍可向當地殘聯、民政或街道(鄉鎮)等有關部門咨詢。
二、殘疾人兩項補貼如何申請和發放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其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的合法憑證,是殘疾人依法享有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首先應合法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2、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自愿申請原則,持證殘疾人認為自己符合補貼申領條件,可以向所在地民政、殘聯或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受理窗口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果行動不便,可委托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
3、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4、不在戶籍地居住的持證殘疾人,可以向全國范圍內任何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受理窗口提出申請,不受戶籍地限制。補貼的審核和發放仍由戶籍地負責,補貼審定合格的,自遞交申請當月由戶籍地計發補貼。
5、到戶籍地以外接受學歷教育的殘疾學生,應視為原戶籍家庭成員。在原戶籍地已經申請并領取殘疾人兩項補貼的,可繼續領取,無需再次提出申請。在原戶籍地未申請領取補貼的,可以回戶籍地申請,也可采取“跨省通辦”形式,向上學所在地殘疾人兩項補貼受理窗口提出申請,戶籍地審定符合條件之后,自申請當月計發補貼。
6、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社會化形式發放,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殘疾人指定賬戶。只有在條件不具備或其他特殊情況才會采取現金形式發放。補貼一般按月發放,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能會按季度或年發放。
三、已經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殘疾人,在什么情況下可能會停發或退出?
1、當出現殘疾人退出低保、低保邊緣家庭范圍,殘疾等級變更后不屬于補貼發放范圍,死亡、戶籍遷出、殘疾人證過期、殘疾人證凍結、殘疾人證注銷等不再符合補貼條件的,次月停止發放補貼。對享受補貼期間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需在監獄服刑的殘疾人,自判決生效后次月起停發補貼,服刑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請補貼。
2、殘疾人跨省戶籍遷移的,應及時向新戶籍地縣級殘聯申請更換殘疾人證,并在新戶籍地提出補貼申請。原戶籍地原則上會在戶籍遷出次月而停發補貼。如在省內進行戶籍遷移的,可咨詢當地有關部門,根據當地具體規定決定是否需要換領殘疾人證或重新提出補貼申請。
3、殘疾人證有效期期滿臨近可到縣級殘聯免費申請換領。由于殘疾人證換領需要一定時間,縣級殘聯將在殘疾人證有效期不足半年(含)時通知提醒換證,殘疾人一定要主動關注,以免因殘疾人證到期導致補貼停發。
4、重新辦理殘疾人證并提出補貼申請的,應于新殘疾人證發證當月計發補貼,同時可視情按照新發殘疾人證登記的類別和等級對應的補貼標準補發最多不超過3個月的補貼。
5、殘疾人去世的,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應主動告知所在地殘聯和民政部門,及時停發補貼。
四、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未被通過,可能是哪些原因?
一般來說,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通不過,當地負責審核審定的部門會告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申請人如果還想進一步詳細咨詢,可以直接咨詢申請受理窗口或民政、殘聯等有關部門。一般情況下可能的原因有幾種情況。
1、不屬于當地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范圍
2、沒有按照要求提交充分的證明材料
3、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已經擇高領取一類補貼的,不能再重復申領。納入傷殘撫恤對象范圍且已經享受補貼的,可按照相應層級的地方性文件繼續發放補貼,但應按擇高原則逐步進行歸類整合。
4、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5、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6、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7、其他不符合補貼發放條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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