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深圳市殘疾人專用輪椅車維修點建設,切實解決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維修難問題;深圳市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根據市殘聯要求,按殘疾人實際需求在市內一些區域建立定點維修服務點。為規范機動輪椅車維修點管理,特制訂本維修細則。
一、開辦資質
1、維修點面積不得少于20平方米;
2、具備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維修技術類別相關技術人員;
3、配備必要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維修設備和專用工具等;
4、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和技術作業規范;
二、維修流程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維修應當遵循以下流程:
1、機動輪椅車所有人到維修點提出維修時,填寫《輔具咨詢表-1》并附殘疾人證和駕駛備案證復印件。
2、定點維修服務點受理機動輪椅車維修服務時,應先核實機動輪椅車所有人及備案車牌號是否與備案證相符,如出現偏差,應及時告知區殘疾人輔具中心。
3、維修前,定點維修服務點應先檢查機動輪椅車故障,告知區殘疾人輔具中心和機動輪椅車所有人維修所需費用,經三方同意確認后再進行維修;
4、維修完畢,定點維修服務點和機動輪椅車所有人在《輔具咨詢表-1》上確認簽字(蓋章),定點維修服務點憑借雙方確認簽字(蓋章)的《輔具咨詢表-1》、《結算統計表》和發票到區殘聯結算維修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5、區殘疾人輔具中心負責對維修后的機動輪椅車進行個案回訪;
6、維修點負責維修機動輪椅車相關資料的整理和存檔;
7、市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對維修點每月檢查督導一次;
8、一般情況下,機動輪椅車所有人自行將車輛開至指定維修點維修;有困難不能自行前往服務機構的,可與區殘疾人輔具中心聯系,由區殘疾人輔具中心在24小時內安排入戶維修;不能當時維修好的車輛,由服務機構負責拖運回維修點維修,維修好后電話通知機動輪椅車所有人并送車入戶。
三、維修管理
1、市輔助器具資源中心負責考核區級維修點和發放維修建檔補貼,補貼的主要依據是維修點的維修檔案和維修報表;
2、區殘聯組織殘疾人接受維修點的服務工作,以維修檔案為依據按月結算;做好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維修服務工作;
3、維修點應按標準設置維修服務場所、維修服務設施,并達到維修管理和業務技術的基本要求;
4、熱情為殘疾人服務,做好維修檔案,便于聯系及維修服務,做到隨到隨修,不得怠慢;
5、維修點不能及時滿足輪椅車主需求時、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并承諾解決辦法和時間;
6、保障維修配件貨源充足,常用配件不少于5件套,非常用配件不少于1件套,并注意及時補充貨源。
7、其他要求,維修點需對零部件價格、維修工時表辦理備案,一年調整一次,零部件價格、維修工時價格目錄應掛牌在維修點的明顯位置。市區殘聯應對新辦維修點開辦一次性補助。
四、維修補貼
1、維修建檔費用一輛機動輪椅車每年不超過三次,每次補貼50元,由市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檢查復核后補助;
2、維修工時費詳見《深圳市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維修工時表》維修工時費由區殘聯補貼,每輛機動輪椅車每年補貼不超過1000元;3、維修零部件費用由機動輪椅車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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