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社[2010]2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殘疾人聯合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殘疾人聯合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和《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2008〕37號)的精神,經報國務院同意,中央財政從2009年開始(即自成品油稅費改革實施起)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給予適當補貼。為保證補貼工作順利進行,切實保障殘疾人權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對象為城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車主。車主須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購買機動輪椅車相關憑證的下肢殘疾人。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須符合機動輪椅車國家標準(GB12995-2006)的相關規定。
二、補貼標準和時間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標準為每輛每年補貼200元(其中2009年的補貼資金與2010年的補貼資金一起補發)。
三、補貼原則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原則,嚴格按照補貼條件和規定程序確定補貼對象、發放補貼資金。同時,堅持信息公開和公示制度,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布補貼政策、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自覺接受監督。
四、職責分工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由各級財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共同負責。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負責統計、核實、匯總全國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數量,提出補貼資金分配建議。財政部負責審核下達補貼資金。省級財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負責制定本省燃油補貼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數據統計、審核、匯總、上報以及補貼資金核撥、管理等工作。縣(市、區)級財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負責當地補貼對象審核、補貼資金發放管理以及相關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符合補貼條件的殘疾人持相關證件和購車憑證向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提出申請。
(二)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審核申請材料,對符合補貼條件的殘疾人及機動輪椅車情況進行登記、匯總,經同級財政部門確認后聯合行文,逐級上報省級殘疾人聯合會、財政部門。省級殘疾人聯合會審核匯總本地區截至上年底的殘疾人輪椅機動車數量,經同級財政部門確認后,于每年三月底之前聯合上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財政部。
(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審核、匯總全國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數量,提出補貼資金分配建議報財政部審核后,由財政部將補貼資金下達至省級財政部門,同時抄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省級殘疾人聯合會和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四)省級財政部門商同級殘疾人聯合會將補貼資金逐級核撥至縣(市、區)級財政部門。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商同級殘疾人聯合會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到符合補貼條件的殘疾人手中。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財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要高度重視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加強與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向政府匯報有關情況。要認真研究制定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精心組織補貼發放工作,確保補貼政策落到實處。
(二)強化督導,按時報送。各級殘疾人聯合會要認真核實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數量、補貼發放人數等基礎情況,確保有關數據和資料真實、可靠。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殘疾人聯合會做好項目實施的督導和考評工作。省級殘疾人聯合會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應于每年年底前向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財政部聯合上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工作情況報告。財政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對各地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
????(三)規范管理,專款專用。各級殘疾人聯合會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專人負責,專項管理,建立規范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對象的資格審批和檔案管理制度。各級財政部門要商同級殘疾人聯合會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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