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聯教育就業部教育處處長李東梅表示,“培養殘疾人獲得職業技能,提供其謀生手段是殘疾人教育的首要目標。”
殘疾人職業培訓通常指對有勞動能力而未就業,需轉換職業和已就業需要提高技術水平的殘疾人所進行的職業技能訓練。它包括就業前培訓、崗前訓練、轉崗訓練和在職訓練等。
殘疾人職業培訓的內容應因人因地制宜,它既適合殘疾人身體條件和文化條件,又適合當地求職的需要和職業技術更新的情況。一般有:美術、按摩、計算機技術、財會會計等。各類殘疾人有不同的需求,訓練內容視殘疾類別而有所不同,如聾人、肢殘人可接受繪畫、服裝裁剪、計算機技術等方面培訓;盲人則可進行按摩醫療、曲藝音樂等方面職業訓練。
殘疾人職業培訓的渠道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方面將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融于社會公共職業技術教育和職業培訓之中,組織殘疾人參加健全人為主體的職業技術訓練。
另一方面開辟專門為殘疾人進行職業培訓的渠道。主要是:高等院校、中專、職業高中對殘疾人進行系統的職業技術教育;特教學校安排專門課程進行職業心理和職業技術訓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殘疾人職業培訓中心,有計劃地進行職業技術訓練;各級殘聯就地舉辦短期職業培訓班;福利工廠、商店對殘疾職工進行崗前訓練、轉崗訓練;福利院、工療站對本院(戰)的殘疾人進行技術培訓等。
李東梅介紹,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的機構主要有4類:
一是教育、勞動、民政、衛生等部門舉辦的普通職業教育與培訓機構;
二是部分特殊教育學校開設了中等職業教育課程;
三是各級殘聯建立的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機構;
四是社會力量開辦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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