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殘疾人職業教育目標是什么
"十五"期間殘疾人職業教育目標是:初步建立職前、職后教育與培訓相互結合,初、 等 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與培訓相互銜接,并與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以能力 培養為本的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體系。為城鄉有就業要求的殘疾人提供各種形式和層次的職業教育與培訓。積極發展殘疾人中、高等職業教育。
如何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應采取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
普通職業教育與培訓機構繼續在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中發揮主體作用,逐步形成殘疾人職業 教育網絡;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機構要針對殘疾人特殊需求,開展職業教育與培訓,努力成 為當地殘疾人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定點機構;特殊教育學校為未能升學的殘疾學生提供實用技能 培訓;鼓勵社會力量開展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各級殘聯要充分發0城鎮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要與就業結合,向正規化、專業化和學歷化方向發展;要大力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堅持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并重;加強殘疾人定向培訓;積極開展 失業及轉崗殘疾職工培訓,為他們就業創造條件。農村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培訓要與生產和扶貧結合,大力開展中短期培訓。依托縣、鄉教育 與職 業技術培訓網絡,采取多種形式對殘疾人進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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