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國進行的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與1987年進行的第一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相比,在殘疾發生的特點方面有了一些變化。
一是殘疾類別構成有所變化。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比重有了較大幅度的上升,而聽力言語殘疾和智力殘疾的比重則有了大幅度的下降。
二是致殘原因以后天獲得性殘疾為主,非傳染性疾病致殘占很大比重。在各類殘疾中先天性殘疾所占比例不到1∕10,獲得性殘疾則占到3∕4。而在獲得性殘疾中非傳染性疾病致殘所占比重最大,并且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一趨勢更加明顯。
三是不論是殘疾分布還是致殘原因都存在著較大的地區差異、城鄉差異和性別差異。四是不同年齡人口面臨著不同的致殘風險,需要有針對性地重點防范。
掃一掃,關注廣東殘聯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