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和我國對殘疾都采取了三級預防措施。
第一級預防是有效預防疾病和致殘性傷害的發生,需要通過免疫接種、咨詢及指導、預防性保健、選擇健康生活方式、重視合理行為及精神衛生、安全防護等措施得以實現。
第二級預防是防止疾病和傷害導致殘疾,需要通過早起篩查、定期檢查、控制危險因素、改變不良生活方式,早期醫療干預、早期康復治療等措施得以實現。
第三級預防是防止殘疾發生后出現更嚴重的殘障,需要通過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康復咨詢,支持性醫療及適當的護理等措施得以實現。說得通俗一點講:
第一級預防是讓人們不得病,不受到傷害。
第二級預防是一旦患病,也不要導致殘疾。
第三級預防是即使殘疾了,也要想方設法不要造成障礙或減輕障礙。
下面舉一個如何預防高血壓致殘的例子,用來說明三級預防。
通過健康生活方式、合理用藥和其他預防措施,使人們不患高血壓,這是第一級預防。如果患了高血壓,就要進行血壓監測、長期科學服藥,一旦發生四肢麻木、說話不清楚時,要及早治療,避免因為腦出血或腦血栓導致偏癱,這就是第二級預防。
如果偏癱發生了,就要進行早期康復治療、功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無障礙環境改造、心理康復、職業康復、社會康復等,減輕和控制偏癱造成的功能障礙,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不發展成為殘障,或減輕殘障程度。這就是第三級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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