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機構、社區和家庭訓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街道(鄉鎮)殘聯協同訓練機構專業人員,深入社區和家庭,篩選診斷明確、有康復潛力、家長配合的7歲以下和部分18歲以下非在校智力殘疾兒童作為訓練對象,并組織安排其進入承擔任務的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對訓練對象進行功能評估,制定個別化的康復訓練計劃,實施運動、感知、認知、言語、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并按評估標準對訓練對象的康復訓練效果逐次進行初次、中期和末期評估,建立康復訓練檔案,認真填寫訓練紀錄,并妥善保管。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院、殘健融合的幼兒園等機構,對有康復訓練需求的智力殘疾兒童進行系統康復訓練,并建立個別化的康復訓練檔案。在社區家庭,街道(鄉鎮)殘聯組織特教老師、婦幼保健醫生,利用附近特殊教育、醫療等方面的人員和設備設施,對確定的訓練對象進行運動、言語、感知、活動、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等方面有針對性的早期康復訓練,并指導家長開展家庭康復。建立社區康復訓練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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