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人道主義的呼喚》第296~297頁,1999年3月
我們常說,殘疾人是社會的特殊困難群體。殘疾人事業是正義的事業,人道的事業,文明的事業。使6000萬有著特殊困難、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殘疾人,通過代償和社會給予的補償,通過自身拼搏和社會給予的支持、保護,與健全人一樣在實際上享有公民的權利,回歸社會主流,成為社會主義建設的奉獻者,這不是正義的事業么?在推進這項事業的過程中,發掘優良傳統,弘揚人道主義,樹立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風尚,從而優化人際關系,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主義新文化的成長,這不是人道的事業,文明的事業么?而且,千萬名從事這項事業的人,在困難的條件下任勞任怨,努力工作,默默奉獻,直接間接地改善著殘疾人的命運,發掘殘疾人生命的意義、價值,不是同樣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和支持嗎?殘疾人的殘疾是為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付出的代價。沒有先天智力殘疾、先天畸形,人類就不懂得優生和近親何以不能婚配;沒有脊髓灰質炎后遺癥,就沒有預防這種病毒的“糠丸”;沒有藥物致盲致聾,就沒有那么詳細的藥物應用和管理制度;沒有工業交通事故引起的死亡和肢體殘疾,就沒有交通安全規則、安全作業規程和科學的救護方法。殘疾是在人類繁衍及社會發展過程中不得不付出的代價。是一部分人的殘缺,換來了更多人的軀體和心智的健全,換來了人類文明、社會進步。想想這個事實就會明白: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不但是一種道德要求,一種文明的表現,也是人類良知的表現。馬克思說:“思想的閃電一旦真正射入這塊沒有觸動過的人民園地,德國人就會解放成為人。”照亮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的“閃電”是人道主義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令人欣慰的是,她正在更多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和社會各階層生長出來。殘疾人事業正隨同社會文明一起興起,一起走向燦爛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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