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省助殘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基地建設,提高省級助殘社會組織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根據《廣東省助殘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基地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向社會公開遴選一批在殘疾人工作領域專業程度高、服務能力突出、社會責任感強的社會組織,作為廣東省助殘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基地2021-2023年度入駐社會組織。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注冊或者在省公安廳登記備案的,以各級殘聯為業務主管單位,服務對象主要為殘疾人及其親友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等社會組織(或者境外社會組織)。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和法規,資信良好。法人代表及相關負責人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在助殘服務領域具備較強綜合實力和技術優勢,具有3年以上(含3年)助殘服務經驗。
(四)在省內設有固定辦事機構,組織管理結構和監管體系清晰明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穩定的本地技術支撐團隊,能有效承擔服務殘疾人的技術支撐工作。過去3年在省內完成一定數目的示范性助殘服務項目;
(五)熱心助殘公益事業,積極參與各類公益助殘志愿服務活動。
二、基本要求
入選單位將在省殘聯的統一指導下,履行以下義務:
(一)建立完善黨建工作,教育引導各類別殘疾人聽黨話跟黨走。
(二)嚴格遵守國家及我省關于殘疾人事業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要求。
(三)根據《廣東省助殘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出服務承諾,配合和支持開展各種助殘服務活動及技術支持。
(四)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定期向省殘聯報告開展服務的情況,提出工作意見或建議。
(五)入選助殘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基地的助殘組織有效期為3年。進駐基地后經培育發展良好的,3年后可續聘。
三、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開放競爭,由各單位自主申報,經評審后確定入選單位名單。具體流程如下:
(一)發布遴選公告;
(二)接受申報材料(公告發布日起20個工作日);
(三)組織專家評審;
(四)公示遴選結果(評審結束并報批后);
(五)正式發文確定。
四、申報要求
(一)請各申報單位如實填寫《廣東省助殘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基地入駐申報書》(詳見附件),打印并加蓋公章后報送至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組織聯絡部,或掃描后發PDF文件至郵箱。
(二)各助殘社會組織從即日(4月26日)起可提交申請材料,截止日期5月20日。
(三)聯系方式。聯系人及電話:謝向東13711262262,020-83379178。電子郵箱:gdsclzlb 163.com;
郵寄地址:廣州市海珠區鷺江西街6號
??????? 附件:廣東省助殘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基地入駐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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